世鼎盾团队助力客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赢得二审胜诉判决
来源: | 作者:世鼎知产团队 | 发布时间: 2021-10-15 | 964 次浏览 | 分享到:
客户自主开发的卡牌游戏产品被侵权,在一审法官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的情况下,通过张勇律师团队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诉讼策略,成功说服二审法官改判撤销一审判决,判定两被告的行为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摘要

      世鼎盾团队张勇律师接受上海楚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客户/原告)委托,为客户自主开发的卡牌游戏《加10赛》产品向深圳市企某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蝙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被告)提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诉讼。在一审法官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的情况下,通过张勇律师团队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诉讼策略,成功说服二审法官改判撤销一审判决,支持张勇律师团队的代理观点,判定两被告的行为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现两被告已根据判决书要求履行义务,案件取得圆满成功!




(委托人自主研发的卡牌桌游)


基本案情

客户在2015年至2016年两年间,成功研发涉案产品《加10赛》纸牌类教具,并于2016年12月正式对外销售。2017年11月21日,客户成功注册“加10赛”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为第28类,核定使用商品包括纸牌、游戏器具、智能玩具等。自《加10赛》产品研发以来,客户通过多次参加大型商业展会对案涉产品进行推广,该产品在2017年5月获得法国列宾发明大奖铜奖,2017年7月15日,登上炫动卡通电视频道《哈哈我喜欢》栏目,得到嘉宾推荐并由哈哈我喜欢公众号发布文章介绍产品。客户的《加10赛》产品获得了广泛的社会好评和非常高的行业影响力。客户发现,深圳市企某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天猫平台、淘宝平台、微信公众号线上商城销售的桌游产品直接使用了原告的注册商标“加10赛”、及直接英文翻译“PLUS 10”作为产品名称,进行宣传推广。深圳市蝙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玩具展会上销售并宣传上述桌游产品,且被控侵权产品外包装上显示其为生厂商。据此,客户认为两被告的行为严重侵害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且应构成不正当竞争。



一审法院主要观点认为:第一,两被告在被控侵权产品上使用“加10赛”的行为不构成侵害商标权。“加 10 赛”的含义更为指向的常见算法凑十法相关游戏商品的玩法、名称等。两被告在被诉侵权商品上使用“加10赛”字样的行为,系为表明该款商品的玩法、功能、用途,不属于商标性使用,不会让消费者混淆商品的来源,不构成商标侵权。第二,两被告被控侵权产品上宣传、使用“PLUS 10”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被控侵权产品与案涉产品外包装上存在明显的不同。且原告的产品是以商标“能量逗”来标明商品的来源,被控侵权商品是以商标“”“”来标明商品的来源,被告的行为不足以引人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故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二审中,张勇律师团队经过多次会议讨论、与客户沟通后,确定了二审诉讼策略。张勇律师团队中许秋霞律师、肖寒梅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在庭审中,着重说服法官“加10赛”并非凑十法游戏的通用描述,而是具有创意性的臆造词,并提供了补充证据进行证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说服法官,两被告即使在被控侵权产品上使用了自有商标,也不应影响其对“加10赛”标识的使用是商标性使用的认定。最后,两被告行为除构成商标侵权外,其使用原告注册商标的英文翻译的行为应认定为是搭原告“加10赛”商标之便车,应构成不正当竞争。最终,二审法官认可了张勇律师团队的观点,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并要求两被告共同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至此,案件转败为胜!
结语

     张勇律师是大成深圳办公室的高级合伙人,业务领域专注于国内外知识产权、互联网业务等。张勇律师团队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经验和互联网法律服务经验,尤其是涉外知识产权法律实务经验,其不仅能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诉讼服务,同时能为客户提供知识产权保护一站式服务,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张勇律师团队在本次为客户提供知识产权诉讼法律服务过程中,其专业能力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