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逊根据《通信纯洁法》第230条免于虚假广告诉讼
来源: | 作者:世鼎知产团队 | 发布时间: 2025-04-02 | 26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被告是否能够基于《通信纯洁法》第230条免于诉讼。

原告P*G* Cartridges, Inc.
被告Amazon.com, Inc., Amazon.com Services LLC,和Amazon Advertising LLC
受理法院

District Court for the Central District of California

加利福尼亚州中部地区法院

起诉时间2023年10月10日
案由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2023年10月10日,原告P* G* Cartridges, Inc.公司在加利福尼亚州中部地区法院起诉了Amazon.com, Inc., Amazon.com Services LLC,和Amazon Advertising LLC 三家公司(下文统称被告)。10月24日,被告向法院提出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动议。法院批准了亚马逊三公司的动议,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并判决原告不得二次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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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原告P* G* Cartridges, Inc. 是一家打印机墨盒的再制造商,该公司成立于1999年。原告使用最先进的设备来再制造打印机墨盒,采用原厂商的墨盒芯、彻底检查、清洗、重新灌装新墨、质量测试及转售包装。2023年10月10日原告P 公司向加州法院提出6项诉讼请求,指控亚马逊的三家公司存在虚假宣传、虚构关联关系、虚构原产地、虚构授权和不正当竞争等违反普通法、加州法律的行为。原告诉讼请求的核心在于指控在原告网站上售卖打印机墨盒的卖家产品清单上,虚假宣传自己的产品是“再制造”“回收利用”的,但实际上他们的产品是克隆墨盒而非真的墨盒。原告认为被告虽然没有直接提供产品清单,但是被告应对虚假宣传负责。由于亚马逊平台存在批准卖家的产品清单上网、允许其产品销售、将卖家的产品存储于其仓库内、用第三方卖家的产品清单吸引消费者进入其网站等行为,以及亚马逊平台还会在产品上标明“亚马逊的选择”等推荐语,原告认为亚马逊应对第三方的虚假宣传行为承担责任。同时原告指出,亚马逊在收到起诉通知后,要求涉诉第三方卖家去证明其产品是“再制造”的,不能证明的就建议其更改产品清单,总之亚马逊平台未对虚假宣传的卖家进行任何惩罚措施。除此之外,在商品上架前,亚马逊平台也未按照国际成像技术理事会的要求对墨盒进行简单的检查。针对原告所指控的内容,被告提出动议:原告的诉讼请求应被驳回,依据《通信纯洁法》第230条被告有权免于起诉。

综上,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被告是否能够基于《通信纯洁法》230条免于诉讼。

法院观点

一、《通信纯洁法》230条的规定

首先,该法条明确规定网络运营商不对第三方提供的信息承担法律责任,除非运营商对相关信息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创建和发展承担责任。其次,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免除责任是彻底地免除责任,网络平台自始不参与任何与之相关的诉讼活动。第九巡回法庭为适用该法条设置了三项标准:(1)提供商是交互性计算机服务者;(2)原告将该提供商视为发布人或者宣传人;(3)信息提供者是第三方。

法院将根据以上标准确定本案被告适用《通信纯洁法》230条免于起诉。

二、被告是交互性计算机服务提供商

本案中原告承认被告是交互性计算机服务的提供者。具体而言,原告的诉状中被告自认其通过网站向零售商推广和销售产品,涉案产品能够在被告网络平台上购买到。因此,对于被告主体性质的认定不存在争议,符合230条的要求。

三、原告将被告视为发布人或者宣传人

想要适用第230条,还需要符合“原告的诉讼请求本质上是希望法院将被告视为发布人或者宣传人”这一标准。本案中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及提出的理由可知,原告希望法院将被告认定为虚假广告的发布者或者宣传人。在原告的诉讼请求中提出被告“违法允许第三方继续保留其账号”和“允许其继续在网站上进行虚假宣传”,这两个理由即证明原告实际上是希望法院将被告视为发布人和宣传人,从而认定其对第三方的虚假宣传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但是原告主张被告存在通过亚马逊的仓库转售使用过的或者退货的墨盒,这个行为可以证明被告不仅仅是虚假信息的发布人或者宣传人。然而法院认为,不能仅仅因为被告转售或者重新在网站上发布第三方的商品,就要求其对第三方商品所包含的“虚假宣传”内容承担责任。因此,在原告对被告的诉讼请求方面,本案被告也符合第230条的要求。

四、虚假的和极易令人误解的信息是由第三方卖家提供的

想要适用第230条,最终还要审查是谁提供了虚假的消息来源。第九巡回法庭指出,如果网络服务商对于第三方提供的信息的创建存在巨大贡献,那么网络服务商应当对相应信息内容承担责任。本案原告并没有认为被告创造了虚假信息,反而一直强调包含虚假内容的是“第三方产品清单”。但是,原告认为亚马逊平台通过发送营销邮件、回应负面评论等方式帮助第三方卖家进行推广销售,这些行为超出了第230条的适用范围。但第九巡回法庭则认为网络服务商的中性行为和一般行为即使传播了违规材料,也不能认为其参与了虚假宣传,不能排除第230条豁免权的适用。

因此,被告也符合第230条的第三项标准,因为原告所提出的虚假的或者极具误导性的内容均不是被告发布的,而是由第三方卖家提供的。

【判决结果】

支持被告的动议,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并且禁止原告修改其诉讼请求后对同一事项重新提请诉讼。